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分省成人高考 - 广东 - 正文

2013广东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来源:广东考试院 2013-8-20 20:12:37
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专业及计划,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5号)的要求,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编制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根据统一的工作部署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成人高考结束后,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汇总分发的各成人高校在广东招生专业信息,核对和规范相关信息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不含专业计划数)。未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
(三)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和函授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取消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四)省外成人高校在我省设置函授站,须经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对于未经省教育厅核准的培训机构、函授站(点),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一律不准予招生。各成人高校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不得安排跨省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
(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六)成人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及高职高专专业必须为本校经过教育部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的专业;成人高校高职高专专业的招生应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不得用于设置本科招生专业。
(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报名前,通过广东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在录取前公布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时,各学校在不突破教育部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已公布专业的招生计划,本省成人高校计划总数调整须报省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各录取批次的院校在每批录取开始前,可根据生源情况向计划主管部门申报增加招生计划,并在每批次第一次投档前,将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上报省招生办置入录取系统。每批录取期间,不再办理计划增加手续。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